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委第四巡察组对香洲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香洲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香洲区检察院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找差距、从行动上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香洲区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院党组结合召开2025年度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院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全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协调重难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长效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院党组逐条逐项剖析反馈意见,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整改过程中,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阶段性进展情况,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落细。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推进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原因、堵塞漏洞,推动整改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香洲法治香洲建设方面
1.全力推动平安香洲法治香洲建设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出席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制定本院落实平安建设工作办法,建立有关平安建设内容的来文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院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上级部署的平安建设重点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建立矛盾纠纷多层级化解机制,压实承办人矛盾纠纷化解首要责任,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选派检察干警进驻镇街各综治中心,进一步畅通联系群众渠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夯实信访工作基础,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建立二级管理制度,制定接访指引和应急预案,提升群众工作能力。院领导带头开展“香山夜访”,并依法对其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司法救助。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实质化运作,派驻南湾检察室与南屏镇综治中心签订法治共建协议,派驻前山检察室与前山街道综治中心签订“检察+综治”法治共建合作协议,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台账。结合“香山夜访”工作安排,充分运用“香洲检察”微信公众号,持续加大对检察工作和检察室的宣传力度,扩大群众知晓度。
3.积极融入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
认真落实市院工作要求,围绕近两年办理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开展专题调研分析,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性推进类案问题解决。积极与法院、公安机关开展座谈研讨,共同筑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防屏障。组织学习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立检察建议回访台账,将检察建议工作纳入部门及个人考核体系,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工作水平,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8份,3篇获评珠海市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篇被纳入市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培育计划”。
(二)精准护航香洲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方面
4.有力打击并积极防范金融犯罪
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侵犯商业秘密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惩非法集资、洗钱等金融犯罪,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主动走访区企业服务中心,就金融案件线索移送、企业风险防控等开展座谈,定期为企业开展法治服务。持续深化“空壳公司”打击治理工作,加强“涉房地产”案件的刑事立案监督,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协作函,共筑维护金融管理秩序防线。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加强对金融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应用类案监督模型筛查相关线索,加强对合同效力的审查并联动法院开展类案治理,助推法院将全市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导入智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智能识别、精准惩治。
5.持续提升区域创新护航能力
持续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作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的1起案件入选广东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1名干警因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成效突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单位联合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定期走访行业主管部门和高新技术企业,形成长效机制,聚焦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司法服务需求,落细落实多元化检察服务。主动联系区政数局,全面打通数据互通的底层逻辑,建立常态化数据联通机制,持续拓展“四大检察”应用场景,切实将政务数据转化为法律监督的生产力。运用12345热线诉求数据,全面筛查辖区内大气、水、噪声、土壤等污染预警信息,通过“生态环境”专题模块发现辖区内近期频发噪声污染事件,开展线下排查核实工作,评估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的必要性。
6.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专项监督
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构建“四大检察”共同推进一体履职的工作模式。作为区整治专班成员单位,在“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民生实事工作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与区工商联、区新阶联召开座谈会,强化协作配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在南屏科技工业园区揭牌成立“珠海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服务中心南屏科技工业园联络站”,设立企业专门接待窗口,拓宽线索收集途径。联合区政协,在三溪科创城发展中心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站,开启“政协+检察”协同护航科创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三)持续做实检察为民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7.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聚焦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民生领域,积极审查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6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和司法公信力。针对某公司拖欠多名劳动者报酬,经行政机关责令支付后仍拒不履行的行为,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将该公司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惩治力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应用类案监督大数据监督模型,筛查相关案件线索,针对性开展类案监督。
8.加大“执行难”问题监督力度
强化内部联动与外部协作,与法院就执行案件信息共享问题进行沟通,刑事检察部门与民事检察部门就两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共同开展案件研判,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对近三年内民事终本案件进行筛查,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监督线索并立案,发出检察建议2份,推动案件执行到位。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本院办理的2宗拒不执行典型案件,推动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办理的1起拒不执行裁定审查逮捕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典型案例。
9.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放置民事检察宣传手册,为残疾人、劳动者等特殊群体提供一站式帮扶,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依托“民生检察驿站”开展“检察官在身边”专项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手册普及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前移司法救助关口,在审查逮捕阶段将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作为必查内容,成功救助1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近40万元。持续完善提前介入机制,改进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制度机制,全面提升追赃挽损工作质效,推动有关部门查封、冻结涉案银行账户及不动产、扣押违法所得,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
10.着力做实特定群体检察保护
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确保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并重,办理的1起审查逮捕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精品案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在全区形成打防和治理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的强大工作合力。构建“护未远航”分级处遇机制,加强刑事、行政与教育性保护措施的有效衔接。督促有关单位在酒店宾馆等场所设置“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标识指示牌,加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落地履职,实现辖区96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67名检察干警受聘兼任法治副校长,其中14名干警担任“海贝”检察官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校园座谈和法治讲座80次,覆盖中小学生7.9万余人。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在养老院组织开展“检察+民政+养老院”三方共商共建专题座谈,与民政部门达成重要共识。主动走访法院、司法局、残联、妇联等部门,形成共享线索、共同管理协作机制。
(四)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方面
11.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和释法说理能力
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率100%。建立律师约见台账管理制度,在律师查询室设置意见箱,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增设民事检察监督申请专门窗口,规范受理流程。规范自侦线索处理流程,建立线索集中管理与研判机制,明确集中登记与移送、规范研判机制、依法分类处理等工作机制,实现线索入口集中、管理规范、研判有序、移送精准。
12.积极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举办业务竞赛等方式,及时更新专业知识,着力提升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落实最高检“每案必检”要求,建立办案人员自查、办案部门组织核查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办案问题。巡察以来,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业务能手,其中1人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1人获评“广东省优秀公诉人”并获“优秀论辩奖”,7人入选全省检察业务尖子,1人获评全省案件质量评查“能手型人才”,12人入选省、市人才库,9人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奖。1宗案例获评全国精品案例,9宗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事例,24宗案例(件)获评全市典型案事例、优质案件。
1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要求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增设派驻南湾检察室党支部。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机关党委每月制发工作指引,指导各党支部完成理论学习、谈心谈话等日常党务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阵地建设、舆情应对等有关情况。落实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制度,深化开展“每月一督察”,强化结果运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修订完善干部轮岗暂行办法,有序推进交流轮岗。完成全院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确保账目清晰、账实相符。制定工会会费收缴方案,出台食堂管理办法,规范收支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香洲区检察院党组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深化政治建设,筑牢绝对忠诚根基。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巡察整改成果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真正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三是深化长效机制建设,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持续优化检察权运行与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以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强化成果转化,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巡察整改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结合起来,与服务中心大局结合起来,聚焦主责主业,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香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先锋城区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613685,2613555;邮政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中国共产党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