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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在身边 | 检察听证“搬”进社区,普法宣传“送”到身边
时间:2025-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近日,香洲区检察院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搬”进前山社区举行。听证会邀请了十余名社区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现场旁听,以更直观的方式展示司法公正,用真实的案例开展基层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提升社区居民反诈意识,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实质化运作走深走实。


犯罪嫌疑人曾某因贪小利,向不法分子提供手机、银行卡,协助接收转移诈骗资金1900元,获利100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曾某已全额退赔受害人损失并获谅解。

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香洲区检察院将此次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放在犯罪嫌疑人开立接收诈骗款项银行卡的社区,邀请社区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及社区居民参与,以群众身边真实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开展普法,着重强调了出借“两卡”为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洗白”资金行为的严重性,系统解读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经讨论评议后,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曾某的不起诉决定。

听证结束后,检察官结合听证案例延伸讲解电信诈骗常见陷阱,并向在场群众发放反诈防骗宣传手册。在生动的普法宣传下,群众不仅清晰知晓“切勿出借‘三卡’”的警示,更充分认识到该行为背后的违法后果,有效提升了规避风险、防止成为诈骗帮凶的意识,避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工具人”“受害者”。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承办检察官对被不起诉人曾某进行公开宣告,并开展训诫教育,引导其深刻认识“不起诉”不等于“不违法”,教育其今后要严守法律底线,规范自身行为,杜绝再犯。曾某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脚踏实地、好好生活,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此次听证会不仅拉近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还通过“开门办案”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社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下一步,香洲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职能向前移,依托民生检察驿站,强化与街道、社区的协作配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治宣传等检察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共建和谐美好魅力香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