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有不少号称
“内部油”“特价油” 的产品,
这种看似划算的便宜,
贪不得!
这些划算的低价汽油,
实际上是用化工原料
违规调制的伪劣产品,
不仅损伤车辆,
更是埋在身边的 “移动炸弹”。
近期,香洲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全链条制售、存储、销售伪劣汽油的案件,涉案人员均被依法判刑。
案情回顾:2023年11月至2024年5月,陈某某、黄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聘请朱某某、覃某某等3人,从惠州、中山运送甲醇、甲缩醛、乙酯等化工原料至江门,违规调配成伪劣汽油后对外销售。蔡某甲经营的中山某金属制品公司仅持有不带存储设施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却违规将公司仓库作为存储点,用于存放从陈某某处购进的伪劣汽油,并伙同罗某某、蔡某乙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违规操作加油装置就地销售伪劣汽油,同时还转运至周边地区非法销售。经鉴定,案涉油品完全不符合车用汽油质量指标要求,属于易燃液体,是危险化学品,且氧含量、甲醇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要求,属于不合格产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为牟利触碰法律红线、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香洲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的陈某某、黄某某、朱某某等5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以涉嫌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的蔡某甲等3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伪劣汽油危害巨大,是行车安全、公共安全与市场秩序的 “三重毒瘤”。使用这类油品会严重损伤车辆性能,造成发动机故障等问题,车主看似省了油钱,实则付出更高的维修成本;无证无照的地下加油点、流动加油车,在运输、存储、加油各环节都缺乏安全防护,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地下黑油的流通还会冲击正规成品油市场,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检察官提醒
广大车主:选择正规加油站加油,远离“黑油车”、“黑加油点”,保护爱车更保护自身安全。
广大经营者:严格遵守油品质量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合法合规经营,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广大群众:若发现制售伪劣汽油、违规加油点等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安全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