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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宣传周】拆解正版玩具仿制销售?法律红线不可碰!
时间:2026-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2026年4月26日,

是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

“加强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

是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主题。

日常生活中,有些人把“模仿制作”“组装销售”当成寻常营生,心存侥幸、不以为意。殊不知,此类行为已逾越法律红线,不仅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还可能触犯刑法,付出沉重代价。今天,让我们走进香洲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以案为鉴,切实敲响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警钟。


案情回顾


2019年至2024年1月,甘某某购买某公司“爆裂飞车”“量子战队”“飓风战魂”“超级飞侠”等正品玩具进行拆解,在未取得该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通过采购配件自行组装的方式仿制上述正品玩具并对外销售。2023年10月起,甘某某还委托林某某帮忙组装部分仿制玩具。截至案发,甘某某在网络平台上销售仿制玩具金额达5万余元。此外,公安机关还从甘某某、林某某处查扣该仿制玩具一批,货值金额达60万余元。经鉴定,上述仿制玩具与某公司生产的玩具基本相同,构成复制关系。甘某某、林某某到案后退赃退赔,二人均取得该公司谅解。

香洲区检察院经全面审查后认为,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林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美术作品,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责任。2025年9月,香洲区检察院依法对甘某某、林某某提起公诉。

最终,甘某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林某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每一个可爱的玩具形象、每一款正品玩具,都凝聚着创作者的心血,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只有尊重创意,才能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文创产业才能蓬勃发展、佳作频出。

玩偶、卡通形象等玩具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自创作之日起自动获得著作权保护,未经授权擅自复制,不仅可能违反著作权法,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在此提醒广大从业者,务必守法经营,切勿制假售假。

正品玩具遵循强制性国家标准,材质安全可靠,而侵权玩具存在安全隐患,危害儿童健康。请广大家长务必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玩具,警惕价格明显偏低的商品。

创作者也需加强自身防范,尽早对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在合作开发、委托生产、授权销售时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与授权链条,降低侵权风险。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固定证据,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