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工作>>检察动态
别信“特殊关系”,小心落入诈骗陷阱!
时间:2026-07-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某天傍晚,张某接到朋友潘某的求助电话。电话中,潘某称其与另外三人因涉嫌犯罪会被判刑,希望他能帮忙找关系从中疏通,帮其办理监外执行以逃避牢狱之灾。

一旁的方某听闻后,眼珠一转,主动凑上前谎称自己有“特殊关系”,只要20万“疏通费”,就能帮忙搞定监外执行。

救人心切的张某信以为真,随即联系潘某等人将“疏通费”先转到自己账户,再统一将钱转到方某指定账户。

为了演得更逼真,方某还虚构了一个叫“庚辉”的“大人物”,利用自己的两个微信账号,相互发送虚假聊天信息,伪造出大量与“庚辉”沟通案情、交钱疏通的聊天记录和截图,并发给张某看。看着那些“铁证如山”的截图,张某彻底放下了戒心。


然而,张某及其朋友先后向方某的账户转账办事费用共30多万,并未用于任何所谓“疏通关系”,而是被方某用于个人挥霍。


香洲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方某提起公诉。方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检察官提醒: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及审批流程,全程由监狱、看守所、司法行政机关、法院、检察机关等多主体层层把关,需经过审议公示、调查评估、监督执行等多环节严格处理,全流程公开透明、依法依规,不存在任何“暗箱操作”的空间。本案中,方某冒充“司法掮客”实施诈骗,本质上是利用部分群众“花钱平事”的侥幸心理。在此,检察机关郑重告知:司法程序庄严神圣,绝非“口头儿戏”,所谓“花钱疏通关系”“找人脱罪”均为骗局,切勿轻信。如触犯法律,正确做法应是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自身罪行,真诚认罪认罚、悔过自新,主动争取法定从宽处理机会,切勿心存侥幸“花钱平事”,否则不仅无法减轻处罚,还可能像本案被害人一样,被诈骗分子钻了空子,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