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跨行政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扎实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两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同机制(试行)暨支部党建共建协议联签会议。
与会双方聚焦珠中两地实际办案情况,就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法律适用、证据审查、责任认定等问题深入研讨、充分交流。同时,双方还围绕民事终本执行监督专项推进、民事审判监督质效提升、典型案例培育等重点工作交流经验做法,共同研讨实务堵点难点破解思路,在互学互鉴、互通有无中凝聚工作合力,提升履职能力。
两地检察机关共同签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同机制(试行)》。该机制明确两地在办理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异地征求意见、协助文书送达、线索移送流程、联合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细化案件办理的提前研判、会商研讨、信息共享等内容,为规范跨区域案件办理、推进区域性问题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党支部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党支部签订《党建共建协议书》。该协议强调,通过共同上党课、开展业务工作联合调研、互学互鉴检察文化品牌建设等方式,共筑组织基础、共提业务效能、共建核心文化,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有机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同发展。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联签共建为契机,持续深化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探索,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积极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绘法治“同心圆”,实现党建与检察业务双向赋能、同频共振。